摘要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在观念、法律、机构、制度四个层面有了新的探索,它经历了捕诉分立、捕诉合一、捕诉防一体化、"未检"一体化等阶段。"未检"一体化包括:未检机构职能一体化,未检办案模式一体化,少年司法一体化,社会支持一体化等四大方面,它的发展顺应国际社会和我国少年司法的发展趋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目前,未检一体化模式存在立法不健全、监督缺位、机制不健全、专职检察人员缺乏等问题,应从立法、完善机制、建立相应社会机构、人员培养等方面进行改善。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2年第10期42-48,共7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