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6年和现阶段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没有本质区别,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刘少奇正确分析了当年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从共产党自身找原因,敏锐看到了分配不公问题。刘少奇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和见解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启迪我们处理当今的群体性事件要有新思维,要注重在发展的基础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强化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6期71-74,共4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Nanji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