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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自罚款于法无据 行使追偿权方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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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 谢某~1998年7月进入公交公司任驾驶员,系国有企业固定工,月均工资约3300元左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公司)应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并在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同时督促其实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守本单位的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可依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
作者 谢雪峰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2年第12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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