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利实现和保障缺乏导致的能力剥夺是弱势群体弱势的根本原因。迫切需要提升能力的弱势群体,却受到高等教育的排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首要正义。政府必须改变现有政策的短视和功利,站在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关注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权利的实现,实施伦理关怀,采取如改变城市本位的教育公共政策、改革完善高等教育入学体制、建立高等教育平等权运行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的学生资助体系等才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根本。而弱势群体自身心怀感恩、自尊自强则是改变其弱势的基础。
出处
《高等农业教育》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24-27,共4页
Higher Agricultural Education
基金
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权利及其现实化--弱势群体与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研究"(10YJAZH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