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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收购1号店有条件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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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商务部8月14日宣布批准沃尔玛公司有条件收购中国的电子商务公司“1号店”。虽然允许沃尔玛将出资比率扩大至51.3%,但不允许其利用1号店销售其商品。
出处 《企业软实力》 2012年第3期11-11,共1页 Enterprise Soft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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