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招标公告的发布行为,保证招标人及时、公开、正确地发布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从源头上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第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