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出现了一系列矛盾的现象,如招生热与就业难;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之争;法理教学与法务教学困境;教育形式多样性与法律人规格统一性冲突等。这些现象反映的实际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他们是法治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专家与通才培养目标的分歧、教授与法曹治学的迥异、多样性与统一性教育理念的分野等实质矛盾的外化。这些矛盾在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中尤为明显。如何抉择将关系到我国整个法学教育未来的发展。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76-79,共4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鲁东大学办学特色专题研究项目"地方院校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GJY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