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也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进行了具有操作性的规定。法律规定的非法证据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笔者针对非法言词证据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入手,试图通过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争取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维护被告人的人权,拓展律师的辩护思路。
出处
《商情》
2012年第51期294-294,149,共2页
基金
2012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专项课题《新刑事诉讼法下律师刑事辩护权的完善》(课题编号为:2012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