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中,关于课程眭质的表述是:“美术课程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对视觉形象进行感知、理解和创造的过程中,让学生和谐发展,这不仅是美术教学努力的方向,也是我们评价美术教学的重要依据。基于这样的视角,笔者对高丽芳老师《神奇的手》教学案例进行了思考。
出处
《中国美术教育》
2012年第6期46-47,共2页
China Art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