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拒绝、排斥任何未经法律批准的监视、窥探和防止个人私生活秘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这一规定确立了隐私权人权规范保护的一般模式,被认为是保护个人隐私权的直接依据,并被写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从实际情况看,可以说,隐私权的基本人权地位已经得到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
出处
《人权》
2012年第6期45-48,共4页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