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希望过幸福的生活是人的权利,人追求幸福的愿望是与生俱来的,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幸福问题是人所面对的所有问题中的终极问题——是一切目的之所以产生的原因,也是一切原因最终所导向的目的。探讨幸福问题就是探讨人类的精神出路,这是人类理性活动的一个永恒的主题。然而人们对于幸福的认识即幸福观,却是大相径庭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思想家是人类的‘大脑’,政治家是人类的‘双手’",3 000年来思想家们关于幸福问题的思考,对于我们正确地理解幸福、认识幸福、创造幸福和把握幸福,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人类对幸福的认识大体可分为四个时期:古希腊古罗马时期人类进入文明期不久,人们对于幸福问题的探讨还是初步的,认识也比较肤浅;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幸福问题的认识已比较深入,且带有强烈的反经院哲学的性质,言辞激烈但不够深刻;欧洲思想革命-启蒙运动时期,人类已比较成熟,对幸福问题的探讨也更深入,不仅讨论什么是幸福,更关注怎样才能幸福;近200年来人们关于幸福问题的讨论已较少关注物质层面的因素,而着重关心意识、观念、精神、制度等对幸福的影响。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预示的以消灭私有制、彻底解放生产力,从而建立和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可以满足实现人类期望的最大幸福的充分条件,是实现人的个人幸福和全人类幸福的必由之途。3 000年"幸福论坛"的主要结论是:人是地球上唯一同时生活在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拥有物理空间和思想空间的生物。人的生活离不开物质,但主要是精神生活;人的享受离不开物质,但主要是精神享受;人的幸福离不开物质,但主要是精神幸福。精神追求是人的幸福之路的唯一正确出口。值此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之际,人的个性张扬而又思想纷扰,人人都在自己的幸福观的支配下为"幸福"而奔忙,但不少人陷入误区、走上歧途。在这种情势下,回头看看人类幸福观的演变过程,听听先哲关于幸福问题的论述和争辩,对于矫治和修正自己的幸福观不无益处。正确地选择自己的价值取向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服务人民、造福社会的幸福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出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5期9-26,共18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