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重要制度,在效率为先的行政执法中极大地确保了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权,为自然正义原则之体现。其理念价值与制度设计被引入到高工作中,正逐渐形成一项特殊的听证制度——学生听证制度。其组织方式因各个高计划、培养目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作为一项保护学生权利的有力措施,应当具基本要素。本文从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两个方面阐述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听应该如何完善。前者涉及学生的教育权、身份的改变等重大权益,包含了必须具备知、听证准备、听证组织会、合议以及听证记录等基本内容;后者灵活、易操作,对高校管理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大观周刊》
2012年第51期237-23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