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书记官专业法律类课程改革的探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书记官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要求其法律类课程的设置和教学理念应充分满足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应适当重视法理学的教育、改革书记官工作实务课程的内容与教学组织方式。在教学方法上,注重形成学生对法律的整体形象,注重对法律语汇的讲解以及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理解能力而非思辨能力。
作者 王业辉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2年第38B期76-78,共3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
基金 2011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课题(项目编号为:Hjsk2011-106)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共引文献1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