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增加有效市场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我省实施。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47号)的通知精神,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制定了《吉林省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实施主产区和各县的需求情况,确定了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梨树县、双辽市、公主岭市、松原市宁江区、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通榆县、洮南市、汪清县、龙井市、敦化市15个县(市、区)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县。
出处
《吉林农业》
2012年第12期58-59,共2页
AGRICULTURE OF JI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