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选择什么样的法律机制作为调节器 ,为自身的发展提供条件 ,应以市场经济关系的内在需要为依据 ,而不能由立法者的主观意志来决定。市场经济的核心要求是 ,经济运行要以市场为基础。高度分散并自主的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 ,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和利益分配 ,使之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市场经济关系的这种内在需要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表现 ,这就构成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的客观依据。可以说 。
出处
《学术探索》
2000年第1期25-29,共5页
Academic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