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CEPA下广东与港澳医疗服务贸易先行先试的法律基础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CEPA第五、第七、第九阶段补充协议渐次推出广东与港澳医疗服务贸易先行先试措施。相应措施及其实践须基于一定的国际法和国内法基础,此法律基础亦为粤港澳医疗服务贸易先行先试的法律边界。
作者 洪亦卿
出处 《中国市场》 2012年第49期95-96,共2页 China Market
基金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广州市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与法律规划研究"(09B64) 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苗圃基金"我国医疗服务贸易法律研究及粤港澳合作中的‘先行先试’探索"课题 "广州市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与法律规划研究"课题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陈广汉.港澳珠三角区域经济整合与制度创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85.
  • 2南方日报.我国首家港资独资医院有望获批.
  • 3新华网.粤港澳合作应对金融危机见成效.
  • 4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RTA ID card[EB/OL].http://www.wto.org/,2012.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1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