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被害人陈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如被害人可能不出庭作证,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很难得到赔偿,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产生的实际影响有限,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等问题,直接影响司法公正。因此,应在立法上强化被害人陈述的制度保障,明确非法证据的绝对排除,建立完善的被害人陈述出庭质证制度;在司法上建立侦察阶段协助证人制度,并保证证人出庭,对被害人陈述使用补强证据规则,在定罪量刑时采纳被害人陈述。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2年第6期36-39,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