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背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1997年缔约国大会决议,为限制和控制船舶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修订《73/78年防污染公约》的 1997年议定书。该议定书新增了上述'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为限制和控制船上柴油机排放的氮氧化物对环境的酸化,臭氧的形成,营养富集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对全球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附则Ⅵ第13条规定了对功率大于 130 kW的柴油机,其NO_x排放的最高限制标准为: (1)17.0 g/kw·h 柴油机额定转速n<130r/min时;
出处
《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2000年第4期39-39,共1页
Shipbuilding Standardization &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