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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两房”建设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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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好”两房”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治犯罪,切实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检察机关”两房”(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的抓好,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物质基础,不仅关系到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两房”建设,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
出处 《大观周刊》 2012年第40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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