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落实查无责任 防范监管风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年来,我们江西省新余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日正式下发并实施了《无照经营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职责,对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疏于监管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问责方式和程序。
作者 徐巧云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2年第24期71-71,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