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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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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后,2008年初,平阳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目标,把示范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民心工程"建设的主载体,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提升市民文明综合素质。
出处 《今日浙江》 2012年第23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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