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企业对税务筹划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一大税种,在企业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纳税也有较大的筹划空间。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一、利用企业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独立纳税主体,不论盈亏,均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需单独申报纳税,其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应当并人总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而企业设立分公司或是子公司,会影响企业的纳税额。新设立的公司在初创期容易出现亏损,一般应成立分公司,这样分公司发生的亏损可以计入母公司税前抵减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负。若新成立的公司预计盈利并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母公司应当设立子公司,这样子公司单独申报纳税,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20%的税率纳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2年第12期143-144,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