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农业部在答复人民代表议案致卫生部《关于共同加强河豚鱼产销管理工作意见的函》中指出:“河豚鱼虽有毒,只要处理得当,确是鱼中珍品。以前由于大多数人对河豚鱼的毒性不了解,也没掌握除毒的方法,结果出现毒死人的现象。目前,我国大规模养殖的河豚鱼,其毒性都较小,且经过去头、内脏和漂洗等专业处理后,即可达到食用的安全标准”。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河豚鱼产业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食用安全性也得到了论证和监管,但河豚鱼产业在我国仍面临种种危机。现就我国河豚鱼产业现状及产业发展有关问题同读者一同探讨。
出处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2年第6期36-38,共3页
China Health Standar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