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政府采购协议》争端解决机制是依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而产生的程序,保障了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得以公正、有效地实施,维护了参加方权利和义务最大可能的平衡。但WTO《政府采购协议》作为诸边协议,其争端解决机制在程序上有别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有其特殊或附加规则。2012年3月政府采购委员会正式采纳修订后的WTO《政府采购协议》,完成了对1994年协议的全面修订,其中对争端解决机制也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调整,确立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在WTO《政府采购协议》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2年第12期72-74,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