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提出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又决定将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8个省市。港口行业作为交通运输业的典型代表,此次增值税扩围改革势必会对我国港口业造成重大的影响。本文重点分析了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港口行业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出处
《港口经济》
2012年第12期48-50,共3页
Port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