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情简介 2010年至2011年间,广西博白县民政局经审批确定当年农村低保对象名单之后,委托博白县邮政储蓄银行按照低保对象名单统一制作农村低保金存折、密码,及将农村低保金按月或按季度拨入该存折.然后由各乡镇政府民政办将农村低保金存折从邮政银行领回来发放给农村低保对象。包某某作为博白县水呜镇上庄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水鸣镇政府民政办发放农村低保金存折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截留农村低保金存折不予发放和冒领低保金的方式,先后将其经管的韩某某等九户人的九本低保金存折予以截留,没有按照规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而是将这九本低保金存折占为己有,并已从银行领出部分低保金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