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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完不成任务也不能“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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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的月工资基数为3000元。公司对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如我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按超额部分的2%作为提成;如我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每少1%,在月工资基数中扣除5%,扣完为止。三个月来,我虽已使出浑身解数,常常加班加点地跑客户,但销售业绩一直不理想,在按绩效考核扣除后,最多一次才拿过450元月工资,大大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96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请问:我与公司之间就工资“扣完为止”的约定是否有效?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2年第23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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