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法律化,但其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资质规定过宽、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分担模糊不清、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弹性过大、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依然存在种种缺陷。为保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应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改进,确立完善的劳务派遣制度。
出处
《社科纵横》
2012年第12期82-84,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2012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权利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