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资本项目管理尚未放开,外资企业设立、外汇资本金验资询证等列为行政许可项目.需要管理相对人提供规定的申请资料.其中个别业务需要提供公证文件。由于外汇市场复杂多变,外汇资金避险逐利。而不同公证需要的时间和复杂程度各异.外资企业应对外资外汇管理业务的公证也呈现多种性.在外资外汇业务管理中.公证具有一多一少的现象,即境外企业状况公证证明多,而代为出资公证证明少。外汇管理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公证文件的是。若实际缴款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不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验资询证时须提交经公证的代为出资证明。需要证明文件而未强调公证的是.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外汇登记时需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出处
《中国公证》
2012年第12期38-39,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