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努力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指通过土地征用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获得的土地财产收入,通过房屋出租、出售和拆迁补偿等方式获得的房屋财产收入和通过储蓄、民间借贷和投资股票、债券、证券等渠道获得的金融财产收入。
作者 王长寿
机构地区 重庆市政协
出处 《中国政协》 2012年第24期31-3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