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锋、胡杰撰文《论纯粹法理论及其对我国法学研究之指引》指出,作为法律实证主义的重要一脉,纯粹法理论以纯粹性与基础规范为逻辑预设和理论支点,在此基础上勉力建构法律与国家的一元互动。纯粹法理论中所提出并试图建构和实现的诸多理论议题及其独特的方法论对推动我国法学研究的时代转型和理论研究的精细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理论价值:1.在推进法治化的进程中,必须首先确立法学学科的独立地位与体系,独立的学科体系是学科得以发展与繁荣的前提条件,也是理论能够不断丰富的基本保障。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235-235,共1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