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双又一双手齐刷刷地伸向蔚蓝的天空,在众多力量的推动下,编织阳光公益诉讼的梦想,公益诉讼的天窗终于打开了,法治的阳光照进了公益诉讼。我们仿佛听到了民众借此表达诉求、维护公共利益的脚步声。对公益诉讼制度的期许我们通过一个立体、喜庆而又沉甸甸的“公”字,以严肃而又不失活泼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公”是《民主与法制》第二期聚焦的关键字。1996年,福建龙岩人丘建东,因当地电信部门没有执行夜间长途电话半价收费的规定,将电话局告上法庭,从而拉开了我国公益诉讼的序幕。此后,越来越多的公民、律师以及社会组织加入了公益诉讼的行列,为公益而战。然而,由于这些社会力量缺乏作为法律主体起诉的依据,大多被法院拒之门外。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3年第2期10-13,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