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能力决定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等化供给这一观点忽视了中国式财政分权需要宏微观制度匹配的事实,即宏观政治合法性与微观基层民主制度匹配。区分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行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与影响性因素说明,中国式财政分权与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之间并非一一对应的逻辑关系。财权分权要发挥应有的公共服务提供效率需要匹配相应的宏微观政治制度。宏观上实现由经济绩效观向综合绩效观转变,微观上实现由管理主义模式向"参与式治理"转变。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5-22,共8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治经济研究"(2012M520833)
2013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上海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三维’联动机制研究"(13YS081)
201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hzf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