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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人民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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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主体地位”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变革的推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人民主人翁精神的充分发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胜利的不竭动力。为此,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切工作都要聚焦于、服务于、满足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者 石岩峰
机构地区 山西
出处 《四川统一战线》 2013年第1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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