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建:出台经适房成本监审办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印发了《福建省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对福建省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成本作了规定,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等八类费用不得计入经适房开发成本。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福建省规定八类费用不得计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3年第1期47-47,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