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概念教学是小学数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在重视学生自主建构的前提下,如何通过对概念的学习,有效培养学生的数学素养?在教学《认识方程》后,笔者深刻感受到,要践行“若要取之,必先予之”。“取之”即为获得概念或形成概念,“予之”即给予学生充分数学活动的机会。也就是学生在充分感知研究对象,经历丰富的体验后,经过观察、比较、抽象、概括、再认等,完成概念的自主建构。下面以苏教版教材五年级下册《认识方程》一课的教学谈谈实践体会。
出处
《中小学教学研究》
2012年第12期20-21,共2页
Teaching Research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