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于2011年7月正式启动全面系统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有着版权保护制度半壁江山之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引起了各方的激烈争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具有先天的垄断性,通过比较国外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反垄断规制,提出完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建议:逐步改革现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引入适度竞争机制,以"登记制"取代"许可制",允许权利人与集体组织之间选择是否签订独占性许可协议。
出处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第11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