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是我国既定的治国方略,也是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前提和路径;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德治传统的社会中,法治的实现必须立足于对德治资源的整理与统合。杭州市"法德并进"的社会治理模式是"法治"与"德治"在社会管理领域的有机整合,在理念、组织和制度等多层面统摄了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是对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回应,是落实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表现。"法德并进"社会治理模式的目的是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出处
《法治研究》
2013年第1期110-120,共11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