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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调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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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福建省委编委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调整:一是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履行职责需要,增设了部分工作机构,即在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原有“一办四局”的基础上,增设党群工作部、台湾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二是进一步统筹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3年第1期44-44,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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