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EC)1223/2009将于2013年7月11日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而不像之前的化妆品指令76/768EEC那样在各国执行前需要转换。该法规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产品必须完成化妆品安全报告后方能够上市销售,且该规定中的部分要求也将于2013年7月11日之前生效。该法规主要涵盖两部分内容:一是化妆品安全信息,包括:化妆品成份的信息定量和定性描述;化妆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稳定性,包括稳定性测试报告;微生物的描述和测试;杂质、痕量物质以及包装材料的信息,包括原材料的纯度;技术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痕量禁用物质的证据;包装材料的规格,包括纯度和稳定性;正常和合理可预见的用途;化妆品的暴露;物质的暴露;物质的毒性信息;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化妆品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