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同属于政府职能的范畴,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服务是出发点,也是根本目的。然而,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社会组织发展的不成熟、公民参与意识不强以及法规体系的不健全等,这一切都制约着社会管理的进一步完善。为此,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会组织、鼓励公民参与和健全法制体系四个方面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服务,促进社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整个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出处
《求知》
2012年第12期21-23,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