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船员工作面临的海上风险极高,作为对价,其工资福利相对陆地一般工种较高。近年来,随着劳务派遣制度的产生和发达,船员工资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机制,劳务派遣有其优势并导致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际增加,但相关的劳动争议也因而增多。船员和用工单位在选择这种用工方式时,必须意识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欠薪,尽管用工单位已经支付此款,但如劳动者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单位即要再支付一次工资。又如用工单位未实际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报酬致使船员未实际受偿,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更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即因此种纠纷成讼。
出处
《世界海运》
2013年第1期55-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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