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社会主义革命以后,根据社会主义只能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理论,我们曾经不断地想在中国消灭而且彻底消灭私有制。这样实践的结果,导致生产力的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难以完善和发展。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不能消灭私有制,而且要把它看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党的"十五"大已明确宣布,而且已规定在宪法中。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但是,私有制经济在一些地方仍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许多私营业主有一种不安全感,担心有朝一日财产要被没收充公,不敢放手发展自己的经营业务。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00年第6期6-6,共1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