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合作金融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的好坏直接涉及农村社员的切身利益与国家经济的稳定。农村信用合作社能有效解决小储户申请贷款难的问题。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没有相关立法的制约使得权利主体的职能过大。由于法制的不健全和监督力度不够,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现象,这样不利于其职能的发挥,也与农村信用合作社本质相悖。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主监督方面的不足,结合相关实例,提出在产权模糊的情况下解决民主监督问题的办法。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第1期62-63,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的基金资助项目"金融改革背景下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问题研究"(YJSCX2012-302HLJ)
"合作金融视野下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