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揭开了意识形态内涵的神秘面纱,并把这一概念推进到大众视野。然而,不少学者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仍然停留在"虚假的意识"、"颠倒的意识"这一解读维度之中。实际上,马克思把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看作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强调意识形态是反映社会存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是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在思想意识中的系统反映。它是一种属性,而不是实体。要理解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逻辑内涵,应当关注以下维度的分析:认识论意义的意识形态,主要阐释了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特征;价值论意义的意识形态,主要揭示了意识形态的阶级性本质;社会学意义的意识形态,主要分析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其来源、地位和作用。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5-17,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自洽性理论及当代价值研究"(12YJC71008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自洽性建设研究"(2009046046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