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行聘任制的背景下,高校与教师之间形成多元化的关系。这些关系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和法律特点,而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本文在分析当前聘任制下教师权益救济机制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厘清高校与教师之间不同性质的多层法律关系,并针对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构建不同的纠纷救济机制。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29-134,共6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高校教师聘任制中的法律关系问题研究"(07SJY009)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