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英国是开展电子物证检验研究工作最早的国家之一。美国联邦调查局1984年第一次开始计算机案件的证据检验以来,电子证据检验就在向独立机构方向的发展。1992年,FBI建立了独立的电子证据检验机构,称为CART,其英文全称为Computer Analysis and Response Team,其受理的第一宗检验是通过一个叫DRUGRIRE的处理系统进行的。此后,美国有关电子证据的检验机构蓬勃发展起来,通过建立遍布全国的地方计算机法庭科学实验室RCFL(Regional Computer Forensic Laboratory),以满足打击日益增多的计算机犯罪对电子证据收集与检验的强烈需要,并根据要求向法庭提供可靠的专家证词。1999年第一个地方计算机法庭科学实验室在圣地亚哥得以建立并实际运行,其后Dallas、Kansas及Chicago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RCFL并得以成功运作。借鉴这些成功经验,FBI于2003年以后又在其它一些城市陆续建立了RCFL。
出处
《中国电子商务》
2013年第1期103-103,共1页
E-commerce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