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量环境群体性事件显示环保事业中多方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博弈。环保主体能否在法律保障下形成良性有效互动,事关环保事业的成败。《环保法》修改为建立环保主体良性有效互动的法制保障提供了难得机会,应通过具体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强。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5,共5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环境保护部项目<环境行政立法与政策研究--环境法制定研究>(项目编号:二~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