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2年第6期723-733,共1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