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联营中专利的性质涉及两个维度:一是基于个体与整体关系的必要专利与非必要专利,二是基于个体相互之间关系的竞争性专利、障碍性专利和互补性专利。以此二维度为切入点,构建由一般分析方法和特殊分析方法组成的专利性质竞争影响系统分析方法,对专利联营的反垄断审查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对必要专利进行审查时,既要强调诸如分析用以评价必要专利的标准是否客观、准确、用以确定"必要专利"的主体是否是第三方独立专家、专利联营本身是否存在监督并清除非必要专利的机制等一般分析方法的运用,同时,还应关注必要专利与非必要专利的转化、必要专利组成的专利联营可能的反竞争性、部分非必要专利存在的专利联营的合理性等特殊问题及应对方法。对竞争性、障碍性、互补性专利联营进行审查时,除了适用关于必要专利的一般审查方法外,还应针对三类专利对竞争影响的特殊性而进行分类审查。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2-118,共7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生物技术垄断的法律控制研究"(11BFX05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